菏泽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菏征预公告〔2023〕2 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 政办字〔2022〕13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 1 四至范围:阳光社区耕地以南,阳光社区耕地以西,阳光社区耕地、阳光社区林地以北,菏泽市牡丹区阳光学校以东;面积:0.2054 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0.1216 公顷、林地 0.0813 公顷、沟渠 0.0025 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街道阳光社区。
地块 2 四至范围:阳光社区林地、阳光社区耕地以南,阳光社区耕地以西,菏泽市牡丹区阳光学校以北,阳光社区林地以东;面积:0.0360 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0.0328 公顷、林地 0.0032 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街道阳光社区。
地块 3 四至范围:菏泽市牡丹区阳光学校以南,阳光社区林地以西,阳光社区林地、阳光
社区耕地以北,打鱼店社区耕地以东;面积:0.0480 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 0.0336 公顷、林地 0.0144 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牡丹街道阳光社区。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农村土地补偿费多少钱一亩
以上地块均拟用于牡丹区阳光学校项目建设,用途为科教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 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牡丹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牡丹街道办事处拟于 2023 年 2 月 6 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 号)批复的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 1 个区片,Ⅰ级区片每公顷补偿 124.5 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 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8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牡丹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社区和居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 10 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 5 日内,向牡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农村土地补偿费多少钱一亩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