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人民政府
拟用地公告
宁栖预转〔2022] 5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水一 方荷宝园全产业链融合用地项目拟农用地转用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征收目的
无需土地征收。
二' 拟农转用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龙潭街道陈店村陈三组,项目四至范围详 见权属界线图。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4日,由龙潭街道和 区规划资源部门,赴你街道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 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 其他事项,耕地被征用赔偿标准是多少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 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一) 抢栽抢种;
(二)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 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 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 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 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七) 如遇政策调整,按国家、省、市最新政策执行。
五' 因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权利人发生变 化,原水一方荷宝园全产业链融合用地项目于2021年12月22 日发布的《拟用地公告》(宁栖预转〔2021〕32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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