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征预告[2022]6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垛田街道新联 合村、凤凰垛村、莲溪湖村范围内集体土地19.0176公顷。
现将该地块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东至空地,南至五里东路,西至S231省道,北至小戚
路,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项
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 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在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征地涉及的村(居)将组织相关 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 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 其他事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
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示期:2022年1月20日-2022年2月7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征预告[2022]7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垛田街道莲溪 湖村范围内集体土地1.9598公顷。现将该地块预征收土地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东至纵三路,南至站前南路,西至空地,北至中和路,
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项
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 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在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征地涉及的村(居)将组织相关 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 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 其他事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
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示期:2022年1月20日-2022年2月7日。
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东至纵三路,南至站前南路,西至空地,北至中和路,
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项
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 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在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征地涉及的村(居)将组织相关 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 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 其他事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
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示期:2022年1月20日-2022年2月7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征预告[2022]8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垛田街道新联 合村、莲溪湖村,临城街道紫荆河社区范围内集体土地8.7501公顷。现将该地块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东至张北路,南至兴姜河,西至东皋路,北至五里东路,
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项
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 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在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征地涉及的村(居)将组织相关 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 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其他事项,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
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示期:2022年1月20日-2022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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