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2-12-13 10:52:24 阅读:6866次

南京市2022征地拆迁公告方案 涉及10个村!最新城市道路占地征收宅基地赔偿款标准出炉

江宁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宁(江宁区)拟征公告〔2021〕210号
 
 
秣陵街道国有、吉山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拟征
(转)用地地块(来案号15202110776)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文件  (宁经管委行审〔2019〕68号),本地块拟建设创意北路项目, 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 、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秣陵街道国有、吉山社区,拟征 (转)用地面积0.9176公顷,其中农用地0.6426公顷,建设用
地0.2656公顷,未利用地0.0094公顷。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由南京市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赴你村(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
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 一 )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江宁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宁(江宁区)拟征公告〔2021〕231号
 
 
秣陵街道镇集有、东善桥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拟征
(转)用地地块(来案号15202110817)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宁经管委 发〔2021〕83号),本地块拟建设东阁路项目,该项目为政府 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
形。
二、 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秣陵街道镇集有、东善桥社区, 拟征(转)用地面积1.1087公顷,其中农用地0.42052公顷,
建设用地0.6882公顷。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13日,由南京市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赴你村(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
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 一 )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江宁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宁(江宁区)拟征公告〔2022〕9号
 
 
秣陵街道童前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拟征
(转)用地地块(来案号15202110215)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宁经管委 发〔2020〕108号),本地块拟建设高效智能一体化磁悬浮流体 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
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 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秣陵街道童前社区,拟征(转) 土地0.5778公顷,其中农用地0.5544公顷,未利用地0.0234
公顷。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30日,由南京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赴你村(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
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 一 )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江宁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宁(江宁区)拟征公告〔2022〕17号
 
 
秣陵街道国有、镇集有、家园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拟征
(转)用地地块(来案号15202110796)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文件  (宁经管委行审备〔2021〕117号),本地块拟建设储能产业化 及智能配网扩产项目,该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
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征收的情形。
二、 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秣陵街道国有、家园社区、镇集 有,拟征(转)土地9.2256公顷,其中农用地9.2132公顷,建
设用地0.0124公顷。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30日,由南京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赴你村(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
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 一 )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江宁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宁(江宁区)拟征公告〔2022〕16号
 
 
秣陵街道吉山社区、元山社区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拟征
(转)用地地块(来案号15202110781)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依据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宁经管委 发〔2020〕88号),本地块拟建设无线通讯设备研发项目,该项 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可以
征收的情形。
 
二 、征收范围
拟征(转)用地地块位于秣陵街道吉山社区、元山社区, 拟征(转)土地12.0058公顷,其中农用地11.733公顷,建设
用地0.1237公顷,未利用地0.1491 公顷。
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30日,由南京市规 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赴你村(社区)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
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 一 )抢栽抢种;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办理入户或分户;
(四)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南京市2022征地拆迁公告方案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676-7682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