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豫征公告(2020)10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建设用地。
二、 拟征收土地范围
顺河镇陆槽坊居民委员会、椿树居民委员会、蔡老庄居民委员会;新庄镇安圩村、 振友村;曹集乡双河村;关庙镇关庙社区居民委员会、崇河居民委员会、乔口居民委
员会、二元村、永平村、卓庄村、仁和村、林河村、陆相村。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
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豫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
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 建的, 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豫区人民 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3日起,至2020年6月9日止。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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