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72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范围
拟征收(收回)土地位于龙江镇龙高路北侧、佛开高速西侧,涉及苏溪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21.9482公顷(折合约329.223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收回)目的
拟征收(收回)土地作为龙江镇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龙江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收回)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收回)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范围
拟征收(收回)土地位于龙江镇龙高路北侧、佛开高速西侧,涉及苏溪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21.9482公顷(折合约329.223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收回)目的
拟征收(收回)土地作为龙江镇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龙江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收回)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收回)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66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范围
拟征收(收回)土地位于北滘镇北滘社区范围内,涉及北滘股份合作经济社1.2520公顷(折合约18.78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收回)土地目的
拟征收(收回)土地按规划作为北滘镇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北滘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收回)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收回)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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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范围
拟征收(收回)土地位于北滘镇北滘社区范围内,涉及北滘股份合作经济社1.2520公顷(折合约18.78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收回)土地目的
拟征收(收回)土地按规划作为北滘镇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北滘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收回)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收回)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收回)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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