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扬广拟征告字〔2022〕8号
定,拟征收集体土地约2.9654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成片开发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符合《土地管
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
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
李典镇李典村前东组、前西组、小朱组、朱家组
三、 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
东至:花园路;南至:横四路;西至:纵二路;北至:生产河。
四、 工作安排: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2022
本公告发布后,将由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
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种类、 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所
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
五、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
内抢栽、抢建、突击装修,违反规定实施的, 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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