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经开区拟征告〔2021〕10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经无锡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朱巷上浜闸站新建工程。二、征收范围
朱巷上浜近大运河口处,高凯路西侧,涉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旺安社区(实际范围以最终批准的为准)。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四、工作安排
无锡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告期内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2022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征收土地预公告期为 10 个工作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征收土地公告
经开区征告〔2022〕12 号
2022 年 11 月 4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 批准征收 华庄街道旺安社区集体土地共计 0.1288 公顷 (苏自然资函〔2022〕1483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 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朱巷上浜闸站新建工程。
二、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华庄街道旺安社区集体所有 土地 0.1288 公顷,均为建设用地。用途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第( 二 )项规定, 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 设施建设。
征收土地位置: 朱巷上浜近大运河口处, 高凯路西侧,华庄街道旺安社区集体所有土地 范围内 (详见附图)。
三、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一)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按照批准的经 开区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 助费标准确定。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 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评估的方法确定。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 物构筑物 ) 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 号 ) 执行。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补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
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 118 号)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 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 号)执行。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 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 号 ) 执行。
五、相关事项
(一) 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 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持土地 权属证书及其它证明资料,到无锡市自然资源 规划局华庄管理所 (地址:华庄街道万新路 77 号 2 楼- 3 楼 ) 办理注销土地 登记手续,缴回土地证书,请相互转告。逾期 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注销土 地证书。
(二)征收土地公告期为 30 日( 2022 年 11 月 12 日-2022 年 12 月 11 日)。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2022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