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通州拟征告〔2022〕28号
石港镇石西社区居委会、相关村民小组及有关农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 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 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成片 开发建设用地。
二、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石港镇石西社区居委会16组、17组、19组.拟征收土地位置 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0日。
I、工作安排,2022拆迁补偿价格表
-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5月9日开始开展拟 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 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 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 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
- 对拟征地土地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南 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 害关系人的意见。
4 .落实被征地人员名单;
5.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 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通州拟征〔 2021〕39号
金新街道通灵桥村、相关村民小组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拟征收你街道范 丨内集体土地0. 7428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
二、 拟征收土地范围、被征收单位、用途
拟被征收单位
一、 拟征收土地目的
公共利益
二、 拟征收土地范围、被征收单位、用途
拟被征收单位
地块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 工作时序安排
(一) 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二)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地块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稳定风险评估,报区维稳部门备案。
(三) 开展拟征收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调查
拟被征地项目所在地镇(村)填写征收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初步核定安置保障人 数及各年龄段安置人数。 - — —
(四) 落实征地预存款
(五) 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六) 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 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七)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房屋所有权人签订补偿、安置等协议,报相 应职能部门审核备案。
(八) 提交征收土地审批申请
四、 注意事项
2022拆迁补偿价格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及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 物,一律不予补偿。
公示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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