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政府
仓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仓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莱征补公告〔2022〕5号
根据莱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为金仓街道产业园至三城线改建工程需要,拟征收仓东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莱州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金仓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仓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金仓街道产业园至三城线道路改建,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城港路街道仓东村土地,位于仓东村,总面积0.2542公顷,其中:
农用地0.0708公顷(其他林地0.0708公顷);
建设用地0.1834公顷(公路用地0.105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0.0780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2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莱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133.5万元/公顷,共计33.9357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1〕1881号)的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规格(面积),依据经有关各方签字确认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2)为准。该地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四、安置意见
经仓东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调地安置。由金仓街道办事处和仓东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
(二)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仓东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三)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5.7195万元。由莱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仓东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6月4日至2022年6月8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仓东村委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附件1)《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附件2)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5月5日起至2022年6月3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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