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相地告〔2022〕137号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苏州市相城区2022年度第9批次 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E〔2022〕115号)文件批准, 同意我区征收黄桥街道方浜村集体土地3.4340公顷,现将征收
土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苏州市相城区2022年度第9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黄桥街道方浜村七组、村集体土地3.4340公 顷,其中:农用地0.7279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2.7061
公顷。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苏州市相城区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相政发〔2020〕42号)规定的标准执
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青苗补偿。
(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偿。
本次征收地块不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 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苏州市相 城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相政发 〔2007〕60号)、 《苏州市相城区劳动适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 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相政办〔2008〕13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相城区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政发〔2009〕52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 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等文件执行。 目前,我区已全面开展落实被征地农民安置保障工作,建立完善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批次所涉农民已全部安置到位,
已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
五、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0日内,到苏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城分局办理土地权属证书
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2022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