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东蒲洼街东柳行村土地征收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2〕38号)
武清区东蒲洼街东柳行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武清区东蒲洼街东柳行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乡规划,此项目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东蒲洼街东柳行村(东至东蒲洼街东柳行村,南至东蒲洼街东柳行村,西至东蒲洼街东柳行村,北至东蒲洼街东柳行村)的土地,面积约4.1049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8月24日起,由东蒲洼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8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武清区东蒲洼街东柳行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乡规划,此项目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东蒲洼街东柳行村(东至东蒲洼街东柳行村,南至东蒲洼街东柳行村,西至东蒲洼街东柳行村,北至东蒲洼街东柳行村)的土地,面积约4.1049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8月24日起,由东蒲洼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8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武清区)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土地征收预公告(武清区征告字〔2022〕39号)
武清区东蒲洼街东南行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武清区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乡规划,此项目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东蒲洼街东南行村(东至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南至东蒲洼街东南行村,西至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北至东蒲洼街东南行村)的土地,面积约9.68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8月24日起,由东蒲洼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8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武清区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城乡规划,此项目开发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武清区东蒲洼街东南行村(东至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南至东蒲洼街东南行村,西至东蒲洼街东南行村,北至东蒲洼街东南行村)的土地,面积约9.686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8月24日起,由东蒲洼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9月8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武清区)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征收土地公告(武清区征字〔2022〕第37号)
武清区南蔡村镇八百户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2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自然资源部关于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87号)批准征收土地0.3858公顷,现将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
3、土地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南: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
西: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北: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南蔡村镇八百户村集体土地0.1031公顷(1.5465亩),具体情况如下: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5.7220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人,其中劳动力1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南蔡村镇八百户村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本次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1人,安置劳动力人口1人,参保人员依据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自然资源部关于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87号)批准征收土地0.3858公顷,现将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
3、土地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南: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
西: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北:南蔡村镇八百户村土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南蔡村镇八百户村集体土地0.1031公顷(1.546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10109 | 1.51635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00201 | 0.03015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0.1031 | 1.5465 |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5.7220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人,其中劳动力1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南蔡村镇八百户村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本次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1人,安置劳动力人口1人,参保人员依据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武清区)崔黄口镇后巷村征收土地公告(武清区征字〔2022〕第36号)
武清区崔黄口镇后巷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2022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自然资源部关于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87号)批准征收土地0.3858公顷,现将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
3、土地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崔黄口镇后巷村土地;南:崔黄口镇后巷村土地;
西:崔黄口镇后巷村土地;北:崔黄口镇后巷村土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崔黄口镇后巷村集体土地0.17575公顷(2.63625亩),具体情况如下: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9.75412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人,其中劳动力1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崔黄口镇后巷村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本次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2人,安置劳动力人口1人,参保人员依据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征收房屋补偿标准2022年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
2022年6月17日,自然资源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自然资源部关于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87号)批准征收土地0.3858公顷,现将经自然资源部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河北新天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武清段;
3、土地用途:管道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崔黄口镇后巷村土地;南:崔黄口镇后巷村土地;
西:崔黄口镇后巷村土地;北:崔黄口镇后巷村土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崔黄口镇后巷村集体土地0.17575公顷(2.6362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17282 | 2.5923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00293 | 0.04395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0.17575 | 2.63625 |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55.5万元/公顷,计9.754125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人,其中劳动力1人。采取货币和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由崔黄口镇后巷村村民委员会依法组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本次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2人,安置劳动力人口1人,参保人员依据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确定。
六、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另行依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征收房屋补偿标准2022年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