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政地告〔2022〕20 号
征收土地公告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
2022年第17批次(21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苏政地E〔2022〕
107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陆家镇神童泾社区集体土地5.8893
公顷,现将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昆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17批次(21挂)建 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陆家镇神童泾社区集体土地5.8893公顷,其中: 农用地4.9777公顷(含耕地4.4722公顷)、建设用地0.9116公顷、 未利用地0公顷。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发〔2020〕56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昆政办抄〔2020〕6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青苗。(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四)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本次征收不涉及人员安置。五、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 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陆家分局办理土地权属证书注销登记手续,逾期 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
昆政地告〔2022〕21号
征收土地公告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昆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 区2022年第27批次(19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 (苏政地E
〔2022〕108 号)文件批准,同意我市征收张浦镇三家村和新塘 村集体土地4.7557公顷,现将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昆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7批次(19挂) 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张浦镇三家村和新塘村集体土地4.7557公顷, 其中: 农用地4.7557公顷(含耕地4.2617公顷)、建设用地0公 顷、未利用地0公顷。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详见 附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关于公布昆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昆政发(2020)56号)和《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 ( 昆 政办抄〔2020〕6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按《昆山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昆办发
(2014)93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四)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
四、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不涉及人员安置。
五、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内,到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浦分局办理土地权属证书注销登 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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