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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26 15:29:48 阅读:622次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风电项目占地征收厂房鱼塘怎么赔偿

(宝坻区)征收土地预公告(宝坻区征告字〔2022〕102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2〕1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八门城镇鲁家铺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宝审批许可〔2022〕121号,拟征收土地用于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八门城镇鲁家铺村的土地(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0.0452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10月10日,由八门城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19日至10月8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2〕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八门城镇王建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宝审批许可〔2022〕121号,拟征收土地用于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八门城镇王建庄村的土地(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0.0452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拟于2022年10月10日,由八门城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19日至10月8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2〕1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八门城镇刘家场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宝审批许可〔2022〕121号,拟征收土地用于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八门城镇刘家场村的土地(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0.0108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拟于2022年10月10日,由八门城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19日至10月8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2〕9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八门城镇葫芦沽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宝审批许可〔2022〕121号,拟征收土地用于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八门城镇葫芦沽村的土地(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0.1701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拟于2022年10月10日,由八门城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19日至10月8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


宝坻区征告字〔2022〕9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八门城镇甸沽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宝坻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宝审批许可〔2022〕121号,拟征收土地用于华润宝坻八门城二期30兆瓦风电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位于八门城镇甸沽村的土地(位置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0.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10月10日,由八门城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天津宝坻区华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9月19日至10月8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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