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太平镇邱庄子村征收土地公告(滨海新区征公字【2022】018号)(滨海新区2022年第二十四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
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预字〔2022〕0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太平镇邱庄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国网天津电力公司鑫泰路(民营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津滨审批一室准〔2022〕114号),用于天津滨海鑫泰路(民营园)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太平镇邱庄子村,四至范围:详见征收宗地界址图,面积约0.9908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太平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会同太平镇邱庄子村村委会,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规定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6767682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