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2〕18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增城至佛山高速公路(增城至天河段)项目。
二、征收土地范围荔湖街三联村、太平村、西瓜岭村,朱村街横塱村、山田村,永宁街叶岭村,宁西街斯庄村、石迳村,石滩镇石湖村、吓岗村,中新镇慈岭村、九和村、联丰村、莲塘村,仙村镇岳湖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三联村的集体土地0.4933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0.4896公顷(其中耕地0.0279公顷、园地0.3320公顷、林地0.096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28公顷)、建设用地0.0037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太平村、西瓜岭村共有的集体土地0.0326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0.0326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0326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太平村的集体土地5.8193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5.3052公顷(其中耕地1.2949公顷、园地1.8504公顷、林地1.1987公顷、其他农用地0.9612公顷)、建设用地0.5141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西瓜岭村的集体土地7.7776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7.7192公顷(其中耕地0.0438公顷、园地3.2051公顷、林地2.7726公顷、其他农用地1.6977公顷)、建设用地0.0584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横塱村的集体土地56.1543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55.9601公顷(其中耕地1.3717公顷、园地18.8550公顷、林地29.4919公顷、其他农用地6.2415公顷)、建设用地0.1033公顷、未利用地0.0909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的集体土地15.5893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15.4183公顷(其中耕地2.3341公顷、园地8.3621公顷、林地4.2751公顷、其他农用地0.4470公顷)、建设用地0.1710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叶岭村的集体土地23.3404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22.1592公顷(其中耕地0.8577公顷、园地15.5084公顷、林地5.6098公顷、其他农用地0.1833公顷)、建设用地1.1812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斯庄村的集体土地9.7552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9.6312公顷(其中耕地0.5905公顷、园地7.6176公顷、林地0.8009公顷、其他农用地0.6222公顷)、建设用地0.1240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石迳村的集体土地32.7262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32.1383公顷(其中耕地3.2528公顷、园地13.2986公顷、林地13.2649公顷、其他农用地2.3220公顷)、建设用地0.5879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湖村、吓岗村共有的集体土地0.1063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0.1063公顷(其中园地0.106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湖村的集体土地4.5038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4.4959公顷(其中园地4.1295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3663公顷)、建设用地0.0079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吓岗村的集体土地6.5987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6.2988公顷(其中耕地0.8818公顷、园地2.2961公顷、林地1.1578公顷、其他农用地1.9631公顷)、建设用地0.2999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慈岭村、莲塘村共有的集体土地0.0322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0.0081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0081公顷)、建设用地0.0241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慈岭村的集体土地25.7479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25.3240公顷(其中耕地0.5993公顷、园地6.4506公顷、林地17.8304公顷、其他农用地0.4437公顷)、建设用地0.4239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莲塘村的集体土地2.9309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2.9309公顷(其中园地0.9883公顷、林地1.6405公顷、其他农用地0.3021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九和村的集体土地0.5112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0.3556公顷(其中耕地0.0167公顷、园地0.0114公顷、林地0.3096公顷、其他农用地0.0179公顷)、建设用地0.1556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联丰村的集体土地40.1353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39.8868公顷(其中耕地5.4156公顷、园地15.0650公顷、林地17.5012公顷、其他农用地1.9050公顷)、建设用地0.2485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的集体土地3.0167公顷,2018年地类为农用地3.0021公顷(其中耕地0.0888公顷、园地1.2890公顷、林地0.0421公顷、其他农用地1.5822公顷)、建设用地0.0139公顷、未利用地0.0007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6月29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三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郑村、新巷、大巷股份经济合作社,太平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鹰咀、广隆、海寮、新广股份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第二、三、四、五、六、十、十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朱村街横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角牛股份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经济联合社及其第一、二、四、五、七、八、十二、十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布隆经济合作社;永宁街叶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卢屋、罗屋、肖屋、许屋、叶屋股份经济合作社;宁西街斯庄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第一、二、三、四股份经济合作社,石迳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龟岭、上坊、中坊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滩镇石湖村沈元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上一、上二、中一、中二、下一、下二股份经济合作社,石湖村萧元自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一、二、三、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吓岗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第一、二、三、四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镇慈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高埔、公岭、轿岭、老屋、新屋、长岭、竹园、罗一、罗二股份经济合作社,九和村大珍股份经济合作社,联丰村大塘吓第二、八、梯横第一,马岭第三、七、九,莫罗洞第四、六,张屋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莲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朱岗第一、二、三、四股份经济合作社、朱岗经济合作社;仙村镇岳湖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其上围、下围、招步旧屋、招步新屋、沙河坊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6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荔湖街道办事处、朱村街道办事处、永宁街道办事处、宁西街道办事处,石滩镇人民政府、中新镇人民政府、仙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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