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亭街道云亭村云新村13.8959公顷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澄征地(云)预字[2022]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国土所西侧地块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征收范围
东至绿城馨苑、南至云南路、西至绮峭路、北至应天河(详见附图),涉及云亭街道云亭村26-38组,云新村村委会,土地面积13.8959公顷。
三、征收目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
四、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0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征收土地预公告
澄征地(云)预字[2022]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绮山湖西侧地块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征收范围
东至道路、南至应天河、西至应天河、北至道路(详见附图),涉及云亭街道花山村村委会,土地面积9.2596公顷。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四、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2年07月26日——2022年08月10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告时间:2022年7月26日——2022年8月10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澄征地(申)预字[2022]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创新北路(福星路-跃进河)
二、征收范围
东至村庄、南至道路、西至村田、北至河流(详见附图),涉及申港街道创新村14组,申港村村委会,土地面积0.7948公顷。
三、征收目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四、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1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1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澄征地(利)预字[2022]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大寨路/福星路西延段(龙港路—镇界)
二、征收范围
东至道路、南至村庄、西至道路、北至村庄(详见附图),涉及利港街道陈墅村25组、26组、27组、28组、30组,申港街道创新村村委会,土地面积2.4142公顷。
三、征收目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四、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1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11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澄征地(利)预字[2022]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地块)名称
兴隆路
二、征收范围
东至道路、南至村田、西至道路、北至村田(详见附图),涉及利港街道巨轮村18组、22组、4组、5组、8组,西奚墅村14组、15组、34组、35组、5组、6组、7组、8组;璜土镇石庄村村委会,芦墩村1组、2组集体土地9.7971公顷;国有土地0.1833公顷,合计土地面积9.9804公顷。
三、征收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四、工作安排
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5月11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调查工作,并在《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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