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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5 10:42:09 阅读:1795次

新泰市借庄村2022最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公共设施用地征收厂房怎么赔偿

新泰市人民政府
汶南镇借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新征补公告〔2022〕17号
 
根据新泰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新泰市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借庄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新泰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汶南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借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市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事业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汶南镇借庄村,拟征收土地总面积0.6164公顷,其中农用地0.4782公顷,全部为水浇地;建设用地0.1382公顷,其中农村宅基地0.1366公顷,公路用地0.0016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新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Ⅰ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6.6万元/亩。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0号)的规定执行。
该宗地于2020年11月4日,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泰政土字〔2020〕96号)。地上附着物已由山东众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市场总价为1820.19万元。
四、安置意见 
经借庄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调地安置。由汶南镇人民政府和借庄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拟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
(二)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借庄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三)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13.869万元。由新泰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借庄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17日),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借庄村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9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规科。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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