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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9-13 10:23:18 阅读:722次

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 南京市交通运输占地征收宅基地赔偿款是多少

征地告知书


宁雨国土征听[2017] 17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西寇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街道范围内集体土地2.3503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岱山东路北延工程(G205-秦淮新河北侧大堤)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及补偿标准,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
拟征土地位置 面积
(公顷)
所属区片 征地区片价补偿费
(万元/亩)
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
(万元/亩)
西寇村西寇五组 2.3503 二级区片 11.11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拟按(宁政发[2010]265号)文件标准执行。
三、拟安置途径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发[2010]264号)文件规定,拟将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安置方案为准。
四、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五、本告知书下发后,凡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征地告知书


宁雨国土征听[2017] 19 
南京市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西寇村、古遗井村、天后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街道范围内集体土地3.5884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岱山西路北延建设工程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及补偿标准,拆迁房屋的赔偿标准
拟征土地位置 面积
(公顷)
所属区片 征地区片价补偿费
(万元/亩)
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
(万元/亩)
西寇村西寇一组 2.9855 二级区片 11.11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青苗和附着物综合补偿费拟按(宁政发[2010]265号)文件标准执行。
西寇村西寇一组、西寇二组共有 0.4162 二级区片 11.11
西寇村西寇二组 0.1579 二级区片 11.11
古遗井村天保二组 0.0022 三级区片 8.21
天后村村集体 0.0266 二级区片 11.11
三、拟安置途径
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宁政发[2010]264号)文件规定,拟将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安置方案为准。
四、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需要听证的,应在告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五、本告知书下发后,凡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的农民和其他权利人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国土资源部门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予以配合,并在《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作为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依据,不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附着物产权人是否同意征地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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