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禹征土预告〔2022〕第7号
为保障禹州市晶能50MW光伏发电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启动该项目征收土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用途
土地的范围:位于鸿畅镇三官赵村境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鸿畅镇三官赵村。
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具体范围、权属、地类、面积以该项目用地最终《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禹州市晶能5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禹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鸿畅镇人民政府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待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等工作完成后,组织拟定该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示。
四、其他事项,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2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予以张贴,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6日起,至2022年6月17日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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