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吴府通(2017) 31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正负800千伏同里换流站输变电工程(江苏电网苏州2x300 兆乏调相机工程)。
二、 征收使用土地位置
松陵镇练聚村、练聚村农民集体。
三、 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松陵镇练聚村农民集体土地1. 0816公顷;
四、 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征地补偿款的有关规定2022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
耕地 | 0 | 36万元/公顷 | 2. 6万元/人 | ||||
园地 | 0 | 36万元/公顷 | 2. 6万元/人 | ||||
其他农用地 | 0. 9775 | 36万元/公顷 | 2. 6万元/人 | ||||
建设用地 | 0 | 36万元/公顷 | / | ||||
未利用地 | 0. 1041 | 18万元/公顷 | / |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 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作 物以上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
2. 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 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按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合理 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 土地不予补偿。
五'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未成年年龄段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 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年龄段和养老年龄段 的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