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人民政府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邳政通[2021] 90号
二十八、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用于公共设施类建设活动需要,符合法律规 定可以征收情形。
二、 拟征地范围及土地利用现状
该项目(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分拣中心项目)位于戴坪街道仕庄村。拟征收戴坏街道仕庄村集体土地,地块总面积2.0013 公顷,其中农用地2.0013公顷(耕地1.9150公顷),建设用地0. 0000公顷,未利用地0. 0000公顷。
三、 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省政府关于徐州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片区综合地价 执行标准的批复》(苏政复(2020) 106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 37号)公布的邳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单位:元
地 类 | 土地补偿费 (元/亩) | 社会保障资金(含安置 补助费)(元/人) | ||
农用地 | 耕地 | 水田 | 29000 | 99385 |
旱田 | 26000 | 99385 | ||
菜地 | 40000 | 99385 | ||
其他农用地 | 按邻近耕地标准 | 99385 | ||
建设用地 | 46000 | — | ||
未利用地 | 46000X0. 7 倍 | — |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水田2900元/亩X0. 5倍、旱田2600元/亩X0. 5倍,其他农用地参照临近耕地。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征收房屋补偿标准2022年
按照徐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发〔2020〕37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 安置方式
该项目需安置戴坏街道仕庄村被征地农民23 A,参加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由邳州市人民政府根据省政府93号令、《省 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社会保障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34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