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政府
拟征收土地公告
拟征收土地公告
东拟征告[2022]22号
一、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 卫生事业需要用地。
二、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台镇八林居委会集体、十二组,东台镇丁新村集体、一组,东台镇吕港村 集体、七组、八组;征收地块四至“拟征收地块1:东至海陵路南延60米,南至泰和佳苑向南696米, 西至海陵路南延向西516米,北至泰和佳苑向南275米”范围内。拟征收土地面积19.1688公顷,拟 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9日。
四、 工作安排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东台市人民政府将委托东台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 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 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