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津南区2022年第五批征收土地公告(辛庄镇下小汀村)
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6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2年第五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69号)批准征收土地2.56154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鑫怡路(建明道-海河南道)工程;
3、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下小汀村水浇地、西至下小汀村水浇地、南至天津大道、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城镇住宅用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辛庄镇下小汀村集体土地0.01847 公顷(合0.27705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 (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01847 | 0.27705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 | 0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0.01847 | 0.27705 |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213.0万元/公顷,计3.934110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帐。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2人,其中劳动力2人。采取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六、不涉及村民住宅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津南区)津南区2022年第五批征收土地公告(辛庄镇高庄子村)
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6月17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津南区2022年第五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69号)批准征收土地2.56154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建设单位:天津海河金岸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鑫怡路(建明道-海河南道)工程;
3、土地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至高庄子村沟渠、西至高庄子村水浇地、南至国展大道、北至海河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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