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2022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35.1287公顷)
2022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35.1287公顷)
为实施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我区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经济联合社、汤村村经济联合社、汤村村上一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上二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上三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上四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下一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下二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下三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35.128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精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征收集体土地情况
该项目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经济联合社、汤村村经济联合社、汤村村上一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上二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上三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上四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下一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下二经济合作社、汤村村下三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合计35.1287公顷,其中农用地35.0521公顷(耕地4.1557公顷、园地6.9288公顷、林地23.0268公顷、其他农用地0.9408公顷)、建设用地0.0628公顷、未利用地0.0138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偿费一览表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 土地类别 | 面积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合计 | ||
补偿标准 | 补偿金额 | 补偿标准 | 补偿金额 |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经济联合社 | 集体土地 | 17.6387 | 70.2 | 1238.2367 | 124.8 | 2201.3098 | 3439.5465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经济联合社 | 集体土地 | 8.5272 | 70.2 | 598.6094 | 124.8 | 1064.1946 | 1662.8040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二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三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四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一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 | 0.0930 | 70.2 | 6.5286 | 124.8 | 11.6064 | 18.1350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四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下二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下一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三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二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上一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汤村村下三经济合作社 | 集体土地 | 8.8698 | 70.2 | 622.6600 | 124.8 | 1106.951 | 1729.6110 |
合计 | 35.1287 | — | 2466.0347 | — | 4384.0618 | 6850.0965 |
(三)农业人口安置。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征地批复后,由被征地农村经济经济组织在征地公告期内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三、安置措施情况
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在保证货币安置落实的同时,根据留用地安置的相关文件规定,我区将按实际征收面积的10%安排村集体留用地,已在该批次用地红线范围外安排解决;给上述被征地农民落实基本养老保障和培训就业等社会保障措施,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体将按省的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2年6月2日 |
关于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2022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7.8009公顷)
为实施中新广州知识城建设规划,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发展,我区拟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合计7.800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有关规定精神、《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区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实际情况,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征收集体土地情况
该项目征收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经济联合社属下集体土地合计7.8009公顷,其中农用地7.7912公顷(耕地0.0011公顷、园地0.6746公顷、林地7.0446公顷、其他农用地0.0709公顷)、建设用地0.0097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偿费一览表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 土地类别 | 面积 |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 合计 | ||
补偿标准 | 补偿金额 | 补偿标准 | 补偿金额 | ||||
广州市黄埔区龙湖街大涵村经济联合社 | 集体土地 | 7.8009 | 70.2 | 547.6232 | 124.8 | 973.5523 | 1521.1755 |
合计 | 7.8009 | — | 547.6232 | — | 973.5523 | 1521.1755 |
(三)农业人口安置。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征地批复后,由被征地农村经济经济组织在征地公告期内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