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告(2022) 18号
一、 项目(地块)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X352沪莘线(康力大道)新改建工程建设用地
二、 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黎里镇三和村集体土地7.4742公顷,其中:农用地 1.7021公顷(含耕地1.2574公顷)、建设用地5.7045公顷、未利用地 0.0676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江苏省人 民政府93号令)、《苏州市吴江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办法(暂行)〉〉(吴政规字〔2014〕3号)和《苏州市吴江区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吴江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吴政规字 〔2020〕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 青苗补偿标准
按《苏州市吴江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暂行)》 (吴政规字〔2014〕3号)和《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苏州市吴江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吴 政办〔2015〕16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 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
(四) 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本次征收不涉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四、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按《苏州市吴江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暂行)》 (吴政规字〔2014〕3号)执行。
五、 相关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 苏州市吴江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土地权属证书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 办理的,将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办理。
征收土地公告
吴征告〔2022〕14号
一、 项目(地块)名称
苏州市吴江纺织循环经济产业园道路工程
二、 土地征收的面积、用途、位置
本次征收涉及盛泽镇庄平村集体土地22.5194公顷,其中:农用地 20.1464公顷(含耕地5.7182公顷)、建设用地2.3299公顷、未利用地 0.0431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