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预公告
济征预公告A〔2022〕16号
一、 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玦1位置范围:东、西、南均至大李家村土地,北至国有建设用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第7批 次建设用地征收)。
地块2位置范围:东至防汛路,西至国有建设用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8年第7批次建设用地征收), 南、北均至大李家村土地.
地块3位置范围:东、北均至大杜家村、大李家村土地,西、南均至大李家村土地。
以」地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城区遥墙街道大李家村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2拟用于济南高新区空港花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横三路)建设,地块3拟用于济南高新区空港花园周 边市政道路工程(防汛路)建设,用途均为市政道路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2022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 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怆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和遥墙街道办事处拟于2022年,月罗日本公告发布后组 织开展』地现状调查、勘測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 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 2020〕74号)批 复的济南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市区HIT级区片每亩补偿13.6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 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 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拟徂收土地涉及原农村住宅已按照济南高新区遥墙街道大李家村等四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政策签订拆迁安置 补偿协议,并已安置于遥墙安置区(航空小镇小区),本次拟征收土地不再涉及住宅拆迁补偿安置。
被彳d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济南市人民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街道、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 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二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 设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建设 管理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受济南市人民政府委托,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 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济南市人民政府征收预公告
济征预公告A〔2022〕15号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东、北均至大杜家村土地,西、南均至大李家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城区遥墙街道大杜家村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 用途,2022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
地块1拟用于济南高新区空港花园周边市政道路工程(防汛路)建设,用途为市政道路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