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启动(预)公告(杭萧征字〔2022〕第0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实施义桥镇富春村G235改扩建农居安置用房(202200051)建设项目,经2112—330109—04—01—113966 建设项目立项与用字第330109202200051号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拟征收义桥镇富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义桥镇富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247公顷,地块东至: 义桥镇富春村 ,西至:义桥镇富春村 ,南至:义桥镇富春村 ,北至: 义桥镇富春村 (具体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