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德天水果产业(核心)示范区综合管理用房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大新县人民政府根据大新德天水果产业(核心)示范区综合管理用房项目需要,拟征收大新县恩城乡陆榜村叫汉屯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崇政办函〔2020〕4号)《大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新县被征收(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20年更新)的通知》(新政发〔2020〕10号)及有关规定,现将拟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范围
详见大新德天水果产业(核心)示范区综合管理用房项目征地预公告图。
二、土地用途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大新县恩城乡陆榜村叫汉屯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约0.2348公顷(折合3.522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房屋征收补偿标准2022年
依照《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崇政办函〔2020〕4号)《大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新县被征收(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20年更新)的通知》(新政发〔2020〕10号)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征地协议书签订等工作由恩城乡人民政府会同大新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项目用地选址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抢栽、抢种青苗;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三)办理产权或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