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2】5号
2022年2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濮阳市2021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2〕170号)文,批准征收我市土地0.4064公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1条规定,现将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濮阳市2021年度第八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规划用途
位于国道342以东、濮范高速以南(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
三、被征地单位、面积及地类,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款2022
征收开发区胡村乡东王什村民委员会集体耕地0.4064 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