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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7 16:58:25 阅读:1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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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1〕第21号

  2021年11月2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防城港市2021年第三十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6)〔2021〕27号)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9.9733公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26日修订)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基础上,结合《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防政发﹝2020﹞6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两城区集体土地上住宅、其他地上建(构)筑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防政办函〔2020〕12号)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的通知》(防政规﹝2019﹞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防城港市2021年第三十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防城港市2021年第三十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符合该条款规定情形,可以依法实施征收,拟征收拟作为防城港市江山半岛安置区(江山安置点)项目用地。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防城港市2021年第三十四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三、拟开发规划用途:住宅用地。 
  四、征收土地位置:位于防城区江山镇山脚村村集体、山口组、石滩组、西村一组、西村二组、长径组一带。 
  五、被征地村(组)及各地类面积: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 
土地权属   地类性质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合计   耕地   林地   交通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合计   住宅用地
  市   县(城区)   镇(乡)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小计   水田   旱地   小计   其他林地   小计   农村道路   小计   坑塘水面   小计   设施农用地   田坎   小计   农村宅基地
  防城港市   防城区   江山镇   山脚村   山口组   集体   7.4131   6.978   2.09   1.3027   0.7873   4.4862   4.4862   0.0074   0.0074   0.2482   0.2482   0.1462   -   0.1462   0.4351   0.4351   0.4351
  村集体   集体   0.0275   0.0275   0.0112   0.0112   -   0.0143   0.0143   -   -   0.0007   0.0007   0.0013   -   0.0013   -   -   -
  石滩组   集体   1.1836   1.1476   0.1628   0.1608   0.002   0.8004   0.8004   -   -   0.1435   0.1435   0.0409   0.0229   0.018   0.036   0.036   0.036
  西村一组   集体   0.847   0.847   0.0038   0.0038   -   0.1474   0.1474   -   -   0.6553   0.6553   0.0405   0.0401   0.0004   -   -   -
  西村二组   集体   0.4974   0.4974   -   -   -   0.4545   0.4545   -   -   0.0374   0.0374   0.0055   0.0055   -   -   -   -
  长径组   集体   0.0047   0.0047   0.0042   0.0042   -   -   -   -   -   -   -   0.0005   -   0.0005   -   -   -
  面积总合计   9.9733   9.5022   2.272   1.4827   0.7893   5.9028   5.9028   0.0074   0.0074   1.0851   1.0851   0.2349   0.0685   0.1664   0.4711   0.4711   0.4711
 
  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国家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防政发﹝2020﹞6号)规定的标准:防城区江山镇山脚村一般农用地按50.397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按20.1588万元/公顷、未利用地按5.0397万元/公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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