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西征补公告〔2022〕32 号
根据莱西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夏格庄镇潘家疃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 字〔2022〕13 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莱西市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夏格庄镇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潘家疃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夏格庄镇中小科技产业园道路工程,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莱西市夏格庄镇潘家疃村土地,位于夏格庄镇中小科技产业园内部,总面积 4.4769 公顷,其中:农用地
4.4769 公顷(沟渠 0.0201 公顷、农村道路 0.0376 公顷、水
浇地 4.4192 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占用农民耕地赔偿标准每亩是多少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
74 号文公布的莱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
地位于莱西市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90 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26 号)的规定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潘家疃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潘家疃村 村委会后,其具体分配方案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决定。
(二)社保安置。社会保障补贴资金按照 1.5 万元/亩标准由莱西市财政局拨付至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共计100.7303 万元。由莱西市夏格庄镇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指导潘家疃村村委会组织召开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研究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报莱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由莱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案,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 5 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潘家疃村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 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现状调查确认表》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