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2018〕第27号
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拟征收防城区茅岭镇茅岭村多竹隆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茅岭边境检查站项目用地。现将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防城区茅岭镇茅岭村多竹隆小学南面的火鸠岭咀一带。(详见征收土地范围四至界地图)。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
约28亩(最终以实际征收面积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开发用途为特殊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防政发〔2016〕7号)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的通知》(防政发﹝2016﹞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的通知》(防政发〔2016〕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征收土地安置途径
按《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的通知》(防政发〔2016〕3号)相关规定进行安置。
六、征地补偿不合理投诉电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果、竹)木等青苗、抢放养殖种苗及抢建建(构)筑物,凡是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果、竹)木等青苗、抢放养殖种苗及抢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办理登记、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