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锦屏街道老车站区块
征收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公告第14号)、《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 政府令第219号,根据市政府令第244号第一次修正,根据市 政府令第248号第二次修正)、《宁波市奉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奉政发〔2021〕19号)等有关规定, 宁波市奉化锦屏街道老车站区块征收项目符合旧城区改建的公 共利益情形,需征收房屋,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 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广平路,南至方新喫弄,西 至城基路,北至南山路。具体门牌号为:城基路1号、南山路 23号、广平路8号、广平路8-1号、方新喫弄2-1、2-2、2-3、 2-4、2-5、2-6、2-7、2-8号、方新喫弄2号2幢、方新禊弄4 号、方新喫弄6号、方新喫弄8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或者错 误,以征收红纟戋图为准。共计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约9322. 02平 方米,征收总户数27户。征收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关于奉化区锦屏街道老车站区块征收项目房屋调查登记的通知
因奉化区锦屏街道老车站区块征收项目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的 需要,拟实施奉化区锦屏街道老车站区块征收项目,征收范围为:东 至广平路,南至方新喫弄,西至城基路,北至南山路。具体门牌号: 城基路1号、南山路23号、广平路8号、广平路号、方新喫弄 2-1 > 2-2> 2-3> 2-4> 2-5> 2-6、2-7> 2-8 号、方新喫弄 2 号 2 幢、方 新喫弄4号、方新喫弄6号、方新硬弄8号,个别门牌号如有遗漏或 错误,以区人民政府公布的征收范围为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 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现将调查登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22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明细
一、 调查登记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2日止。
二、 调查登记工作人员在上述时间上门登记调查,届时请被征收 人、承租人提供下列证件:
1、 私有住宅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房改购房审批表及 发票、户口簿、身份证等;
2、 租赁公有住宅房屋的,应当提供公房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户 口簿、身份证等;
3、 非住宅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房屋登记租赁证、租赁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