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泽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荷征预公告〔2022〕34号
一、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郭大千社区耕地以南,郭大千社区建设用地以西,郭大千耕地、郭大千社 区建设用地以北,郭大千社区耕地以东。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南城街道郭大千社区。
二、 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1
地块1拟用于田口张楼安置区项目建设,’用途为拆迁安置房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4项规定的公共利益 需要。
三、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 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荷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南城街道办事处拟于2022年7月2日至 2022年7月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 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 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 ) 74号文公布的荷泽市牡丹区征地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8. 3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荷泽市征地地上 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 1948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的拆迁,按照牡丹区人民政府指定 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完成后,由荷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