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1〕第0363号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东经一路(丰北路—通文路)工程项目(地块号为202100369)需征收盈丰街道盈二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萧政发〔2019〕25号)等相关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面积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3747公顷(计20.6205亩),位于四级区片范围,其中按耕地补偿面积1.3747公顷(计20.6205亩),按非耕地补偿面积0公顷(0亩)。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
东至: 盈二安置小区 ,西至: 盈二村耕地 ,南至: 通文路 ,北至: 丰北路 。(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补偿费
1.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0〕70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萧政发〔2019〕25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通知》(区委办〔2003〕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具体补偿费用如下:
单位:元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调节资金 | 总计 | |
村级补偿资金 | 征地安置补助资金 | |||
824820.00 | 3006468.90 | 577374.00 | 412410.00 | 4821072.90 |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途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1.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征地农业人口定额标准的批复》(萧政发〔2003〕65号)文件确定,本次征收耕地每亩安置1.43人,非耕地每亩安置0.86人,合计征地农转非安置人数15人。
2.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被补偿人符合安置条件的,参照萧政办发〔2017〕51号相关规定予以安置。
五、与被征地单位草签的征地协议须与本方案一致。本方案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1〕第0361号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杭州萧山钱江世纪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通文路(铁东路——盈新路)工程项目(地块号为202000077)需征收盈丰街道盈二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萧政发〔2019〕25号)等相关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面积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8199公顷(计27.2985亩),位于四级区片范围,其中按耕地补偿面积1.8199公顷(计27.2985亩),按非耕地补偿面积0公顷(0亩)。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
东至: 盈新路 ,西至: 铁东路 ,南至: 盈丰小学 ,北至: 盈二佳苑 。(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补偿费
1.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0〕70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萧政发〔2019〕25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通知》(区委办〔2003〕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具体补偿费用如下:
单位:元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 调节资金 | 总计 | |
村级补偿资金 | 征地安置补助资金 | |||
1091940.00 | 3980121.30 | 764358.00 | 545970.00 | 638238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