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1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东南经济合作社和西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10.227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东南经济合作社和西村经济合作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89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田美村东南经济社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贵路以东、荔枝基路以北、曙光路以西、宝华路(规划段)以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东南经济合作社和西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10.2277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1,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田美村东南经济合作社和西村经济合作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10.2277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拟采取复建回迁安置、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 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2〕8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