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云府征〔2022〕1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93号),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障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814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健康城二期地块(地块九非水田部分)项目。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企业用地被征收赔偿标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障岗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共10.8145公顷,其中耕地0.0031公顷、园地4.7714公顷、其他农用地5.4828公顷、建设用地0.5373公顷、未利用地0.0199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5月17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障岗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6月16日起至2022年7月6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钟落潭镇政府申领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钟落潭镇政府。
五、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9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云府征〔2022〕10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82号)),将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五龙岗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0.215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健康城二期地块(地块八)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