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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7:16:41 阅读:196次

2021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 安置房占地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怎么赔偿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022〕第0070号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杭州市萧山区杭州萧山浦南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浦南未来社区安置房项目(地块号为202200075)需征收临浦镇临一村(从塘)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萧政发〔2019〕25号)等相关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面积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7425公顷(计26.1375亩),位于五级区片范围,其中按耕地补偿面积1.6687公顷(计25.0305亩),按非耕地补偿面积0.0738公顷(计1.107亩)。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
东至: 03省道  ,西至: 郁山路  ,南至: 规划中小学 ,北至: 临华路 。(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三、征收补偿费,2021年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
1. 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0〕70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萧政发〔2019〕25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障制度的通知》(区委办〔2003〕5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具体补偿费用如下:
单位:元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调节资金 总计
村级补偿资金 征地安置补助资金
925009.20 4162541.40 616672.80 522750.00 6226973.40
 
2.本次征地如涉及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参照萧政办发〔2017〕24号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临时过渡费、搬迁费参照萧城乡办〔2017〕39号规定的标准计发。
四、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途径
1.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下达征地农业人口定额标准的批复》(萧政发〔2003〕65号)文件确定,本次征收耕地每亩安置1.80人,非耕地每亩安置1.08人,合计征地农转非安置人数44人。
2.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被补偿人符合安置条件的,参照萧政办发〔2017〕51号相关规定予以安置。
五、与被征地单位草签的征地协议须与本方案一致。本方案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2022〕第0070号)

 


 


因浦南未来社区安置房(202200075)建设需要,拟征收临浦镇临一村(从塘)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425公顷(计26.1375亩)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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