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佛(顺)征告〔2022〕68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实施城市规划,顺德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北滘镇西海村辖区内的集体土地作为北滘镇城镇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滘镇西海村范围内,涉及西海股份合作经济社35.9158公顷(折合约538.74亩,用地红线范围见附图)。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农用地34.9068公顷,建设用地1.0090公顷(具体地类、面积以实际用地报批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目的
按规划拟作为北滘镇城镇建设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社会保障,征地赔偿多少钱一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佛府〔20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包括: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统一按11.54万元/亩实施补偿。
(二)青苗补偿。对农地承包者的青苗补偿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承包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承包合同无约定的,根据农作物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补偿的项目,参考评估价核实补偿金额后按谁承包谁受偿的原则处理。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村改项目的拟征收范围内地上的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按照《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指引〉的通知》(顺村改办〔2018〕1号)、《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指引有关规定〉的通知》(顺村改办〔2018〕8号)和《佛山市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厂房搬迁补偿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顺村改办〔2020〕64号)等文件规定执行。非顺德区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项目厂房搬迁补偿的,可根据我区清场收地补偿(清退)标准的相关规定实施。
(四)落实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及市、区有关规定,计提和分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计提标准为51014.35元/亩。被征收土地农民养老保障方式按省、市及区有关文件执行。
(五)留用地安置。因本次征收范围的土地西海股份合作经济社已在2020年1月14日前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协商工作,按15%比例安排留用地指标5.38737公顷,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留用地安置实施方式的通知》(佛府办函〔2018〕726号)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征地协议约定,上述留用地指标采取置换物业方式兑现,置换物业面积为35432.81平方米工业物业。
五、征收土地实施单位
区人民政府委托北滘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