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太政地告〔2022〕第26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太仓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2年度第1103批 实施方案
二' 征收使用土地位置
城厢镇电站村、东林村
三' 征地村、组及面积
序号 | 村组 | 征收面积(公顷) |
1 | 城厢镇电站村村集体 | 0.0292 |
2 | 城厢镇电站村十三组 | 0.1778 |
3 | 城厢镇东林村村集体 | 1.0664 |
4 | 城厢镇东林村十三组 | 0.2834 |
5 | 城厢镇东林村十五组 | 0.1919 |
6 | 城厢镇东林村二十一组 | 0.0888 |
7 | 城厢镇东林村三十九组 | 0.6508 |
8 | 城厢镇东林村四十组 | 0.3135 |
序号 | 村组 | 征收面积(公顷) |
9 | 城厢镇东林村四十一组 | 0.2161 |
10 | 城厢镇东林村四十二组 | 0.1899 |
11 | 城厢镇东林村四十七组 | 0.1902 |
合计 | 3.3980 |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区片一) | 土地补偿费标准 (区片二) | 安置补助费 标准 |
农用地 | 2.7460 | 49.5万元/公顷 | 48万元/公顷 | 3.2万元/人 |
建设用地 | 0.6520 | 97.5万元/公顷 | 96万元/公顷 | / |
未利用地 | 0 | 68.25万元/公顷 | 67.2万元/公顷 | / |
(太政规〔2015〕4号)和《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太仓市征 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太政发〔2020〕67号)文件规定, 我市征地区片划定为两个区片,其中高新区、城厢镇为区片I, 沙溪镇、浏河镇、浮桥镇、璜泾镇、双凤镇为区片II,征收农用 地的土地补偿标准,区片I和区片II分别为每亩33000元、每亩 32000元;安置补助费标准,区片I和区片II均为每人32000元。 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涉及征收依法取得 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 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要求确定。
(二)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实结算。
(三) 青苗补偿标准:3.6万元/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