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郑家镇府前新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关于郑家镇府前新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东昌政征补公告〔2022〕22号
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决定,为满足东昌府区城市发展需要,拟征收郑家镇府前新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郑家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郑家镇府前新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发布(东昌政征补公告〔2022〕6 号),并于2022年3月1日在府前新村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有关要求,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同意,对上述方案中的地类、面积重新进行公示,原《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继续使用,并按原方案进行补偿。现将上报地类、面积公示如下:
本次征收府前新村(郭子祥村)土地,位于新村路以南、新华路以东,征收土地总面积3.1592公顷,农用地面积3.1592公顷(其中水浇地0.4177公顷、乔木林地2.3236公顷、其他林地0.4179公顷)。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柳园街道奥森社区(西土城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补充公告
关于柳园街道奥森社区(西土城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补充公告
东昌政征补公告〔2022〕25号
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决定,为满足东昌府区城市发展需要,拟征收柳园街道奥森社区(西土城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柳园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柳园街道奥森社区(西土城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发布(东昌政征补公告〔2022〕3号),并于2022年2月18日在西土城村公示栏进行了张贴公示。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做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地类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411号)有关要求,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同意,对上述方案中的地类、面积重新进行公示,原《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继续使用,并按原方案进行补偿。现将上报地类、面积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