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38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乐从镇良教股份合作经济社范围内,涉及良教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1.0371公顷(折合15.556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作为乐从镇良教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2022年拆迁补偿标准明细,区人民政府委托乐从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37号)
为实施顺德区乐从镇良教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顺德区乐从镇良教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将位于乐从镇良教工业区的19.9120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19.9120公顷,乐从镇良教工业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范围(四至范围详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