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至硕龙公路(崇靖高速至硕龙口岸段)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大新县人民政府根据梧州至硕龙公路(崇靖高速至硕龙口岸段)项目需要,拟征收大新县硕龙镇硕龙社区陇梅、尽屯、仁屯、硕龙街三队、硕龙街五队、硕龙街六队、硕龙街七队,义显村贵屯、榜屯、蒙屯,义宁村陇润、百斗等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作为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崇政办函〔2020〕4号)《大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新县被征收(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20年更新)的通知》(新政发〔2020〕10号)及有关规定,现将拟征地内容和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范围
详见梧州至硕龙公路(崇靖高速至硕龙口岸段)项目公告图。
二、土地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拟征收大新县硕龙镇硕龙社区陇梅、尽屯、仁屯、硕龙街三队、硕龙街五队、硕龙街六队、硕龙街七队,义显村贵屯、榜屯、蒙屯,义宁村陇润、百斗等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约530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四、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补偿标准:依照《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崇政办函〔2020〕4号)《大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新县被征收(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20年更新)的通知》(新政发〔2020〕10号)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偿。
五、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征地协议书签订等工作由硕龙镇人民政府会同大新县交通建设工作组办公室、大新县自然资源局、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
六、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项目用地选址范围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抢栽、抢种青苗;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
(三)办理产权或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