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乐平铺镇郝集新村(常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乐平铺镇郝集新村(常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茌征补公告〔2022〕8号
根据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郝集新村(常东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乐平铺镇人民政府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郝集新村(常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郝集新村(常东村)土地,位于乐平铺镇郝集新村(常东村),总面积 0.6890 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0.6800公顷、农村道路0.0090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聊城市茌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三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1.5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9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郝集新村(常东村)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郝集新村(常东村)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15.5025万元。由聊城市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郝集新村(常东村)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