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泰高拟征告(2022) 3-2号
一、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 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 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野徐镇野徐社区一组、野徐社区六 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多少一亩,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 月21日。
四、 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高港区人民政府将于2022年6 月22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 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 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 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 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高港区人民 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 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