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22年第九批征收土地公告(赵家庄村)
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5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东丽区2022年第九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49号)批准征收土地6.42790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东丽区弘程道以南地块一;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天津海能科技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用地;
南:华明大道;
西:赵家庄村土地; 北:南坨村土地;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华明街赵家庄村集体土地5.82428公顷(合87.3642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4.96221 | 74.43315 |
园地 | 0 | 0 |
林地 | 0 | 0 |
牧草地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0.86207 | 12.93105 |
建设用地 | 0 | 0 |
未利用地 | 0 | 0 |
合计 | 5.82428 | 87.36420 |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138.00万元/公顷,计803.75064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100人,其中劳动力55人。采取社会保险和货币方式进行安置。
六、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村集体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东丽区)2022年第九批征收土地公告(南坨村)
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5月2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东丽区2022年第九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挂钩试点)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49号)批准征收土地6.42790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东丽区土地整理中心;
2、建设项目:东丽区弘程道以南地块一;
3、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南坨村土地; 南:赵家庄村土地;
西:南坨村土地; 北:弘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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