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32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收回)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范围
拟征收(收回)土地位于勒流街道新城社区范围内,涉及联结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一小组)使用的国有土地11.1354公顷(折合167.031亩)、联结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二小组)使用的国有土地15.1406公顷(折合227.109亩)、联结股份合作经济社(第三小组)使用的国有土地13.7426公顷(折合206.139亩),合计40.0186公顷[折合600.279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收回)土地目的
拟征收(收回)土地按规划作为勒流街道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征地补偿不合理可以到哪投诉,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勒流街道办事处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收回)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收回)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