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临征预公告〔2022〕21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兰山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白沙埠镇西部,东至凤起三路、西至沭河路、南至马合庄集体土地、北至灵雀一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单位:兰山区白沙埠镇马合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拟用于雄安路变电站项目建设,用途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临沂市兰山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白沙埠镇人民政府拟于2022年6月7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变电站项目建设征收耕地一亩怎么赔偿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临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Ⅱ级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10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56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