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2021〕 16 号
一、征收(收回)土地的范围、位置、用途、面积
被征地单位 集体经济组织 | 地块位置(项目名称) | 用途 | 总面积 (公顷) | 农用地面 积 | 建设用地 面积 | 未利用地 面积 |
农业园区育才村 | 滨海县育才高级中学工程项 目 |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 | 4.8384 | 4.8384 | ||
1滨海港经济区东杨庄村 | 港城初级中学工程项目 |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 | 1.7434 | 1.6706 | 0.0728 | |
滨海港经济区黄海村 | 港城初级中学工程项目 |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 | 0.2819 | 0.2787 | 0.0032 | |
滨海港经济区联合村 | 港城初级中学工程项目 | 公共管理与公 共服务用地 | 1.7161 | 1.4202 | 0.2959 |
2022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本批次征地报批前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自取得省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被征地单位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征地补偿费用从征地预存款专户拨回并与被征地农户兑付到位,落实安 置人员办理社保手续,被征地单位(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清除一切地面附着物并交 付土地。